2023年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云浮市云城区地处广东省中西部,是云浮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国工人运动早期著名领袖邓发烈士的故乡。距离广州138公里,水路距离香港178海里,广昆高速、江罗高速、汕湛高速、南广高铁、西江黄金航道贯穿其中,已全面融入“珠三角1小时核心经济生活圈”。
当前,云城区正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区委区政府大力推动市委人才“云聚”强市工程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坚持“建载体”引才、“强联合”用才、“好政策”留才,不断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建设都市圈,积极打造“拴心留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2023年,面向社会选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56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符合《2023年云浮市云城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的医疗卫生人才:正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并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6月25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6.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已纳入云浮市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选聘对象,报名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选聘人员,需服从调剂。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或选聘人数额满即止。
2.报名材料
(1)填写《云浮市云城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选聘单位公布的邮箱,邮件标题名为:选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
现场报名:由区直相关部门与引才单位派员联合组成选聘工作组,赴省内外城市和高校现场组织报名,可直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并择优与之签订三方协议;也可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环市中路西北侧)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
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工作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如报名人数较多,则采取面谈方式按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聘职位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云城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须在入职后连续三个报考年度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与选聘人才解除聘用合同。
三、政策待遇
1.岗位性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服务期限。
选聘人才在云城区服务至少5年。
3.工资福利。
(1)选聘云城区人民医院岗位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云城区人民医院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2)选聘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镇卫生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4.人才补贴。
选聘人才根据有关政策,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五年服务期间离开云城区的,须将已发放的生活补贴按原渠道全额退回,详情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766-8822284。
5.住房保障。
选聘人才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住房问题。
本选聘公告内容,由区委人才办会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解释。
附件:
1、2023年云浮市云城区选聘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