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2023年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罗定市,古称龙乡、泷州,是著名爱国将领蔡廷锴将军的故乡,位于广东省西部,西江之南,是西江走廊的交通要冲,是广东向中国大西南辐射的窗口。罗定以悠久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秀丽的风景、良好的生态、丰富的物产而闻名,素有“文化之乡”、“历史名城”等美誉,是广东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助推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罗定,2023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60名,具体岗位详见《罗定市2023年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符合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基本条件,符合《罗定市医疗卫生人才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医疗卫生人才;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即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7周岁(即197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医疗卫生人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即197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8.国内高校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已纳入云浮市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选聘对象。
二、选聘程序、方式
选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本次选聘人才按岗位类别进行报名,在组织、纪检、人社、卫健、编制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下,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履历、受表彰奖励等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每个选聘岗位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16:00或选聘人数额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由相关部门与选聘单位派员联合组成选聘工作组,赴省内外城市和高校现场组织报名,可直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并择优与之签订三方协议;也可在选聘单位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至选聘单位公布的邮箱,邮件标题名为:选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报名,并提供报名材料。如提交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人选综合审核筛选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填写《罗定市选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学生证、《就业推荐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等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要求。考生须诚信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在我市组织、纪检、人社、卫健、编制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下,由各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违规违纪或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选聘岗位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在我市组织、纪检、人社、卫健、编制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拟选聘人员放弃体检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拟选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初步名单经市卫生健康局审议,在罗定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入编手续。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服务期限:选聘人才入编后须在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至少5年。选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协议服务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服务期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服务期限应顺延3年。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调离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其他情况在服务期未满离开的,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三)工资福利。除法定薪酬外,对符合云浮市、我市人才政策扶持条件的,可申请相应政策规定的人才补贴。有关补贴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四、其他事宜
(一)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相应经费补贴,并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因入编前隐瞒疾病等而致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4.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
5.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7.违反医德医风规范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自入编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及职称,否则终止聘用合同,并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三)在我市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调离我市的人员(包括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属于本公告拟选聘的人才对象。
(四)选聘工作中可视具体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多轮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聘用等工作。
(五)本选聘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选聘单位会市委人才办进行解释。
(六)本公告中的“我市”是指罗定市。
政策咨询电话:0766-3722794(罗定市委人才办)
0766-3838663(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0766-3923916(罗定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
中共罗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