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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湛江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0:50:07

2024年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省决定在全省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全面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要求,我市是湛江市生猪调出大县,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力量,加强我市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人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廉江市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岗位
 
二、招募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熟悉办公软件和基层情况,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工作1年以上的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1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1年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四是基层兽医防疫员、检疫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学历中专以上且工作满3年以上的;五是国家承认学历本科以上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6.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1974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22日(14个工作日)(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廉江市建设大道6号农业农村局4楼兽医与屠宰管理股。联系人:黄彬,联系电话:0759-6628121。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附件2《廉江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和附件3《2024年廉江市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诚信承诺书》,表格可在下载附件打印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或相关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应聘者无不良记录,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6)网络报名可以先填写附件2《廉江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和附件3《2024年廉江市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诚信承诺书》,填好后将表发送到邮箱nnn2021@126.com,其他所需要报名的资料可以在网上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股提供纸质资料。
 
(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股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4楼兽医与屠宰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兽医卫生、动物防疫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予以公布,并由我局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满合格线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防疫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由我局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补录:以上工作完毕,如有其它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不愿接受补录的考生可放弃。如有放弃的,可依次补录。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签订《廉江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协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服从我局统一管理和调配。服务期间,每年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我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对其解除服务协议;如有违纪违法的,将按法律程序处理。服务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签(具体考核办法由我局另行制定)。
 
(二)待遇:按照省下拔专项资金平均分配,聘用人员的工作补助2500元/月,所需经费由中央专项资金解决,需要咨询具体情况请同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股联系。
 
本公告由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股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759-662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