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024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湛江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5名,分别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3名;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1名;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4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2名;吴川市人民法院5名;雷州市人民法院6名;廉江市人民法院6名;遂溪县人民法院4名;徐闻县人民法院5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4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湛江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湛江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5月29日;
6.具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即报考者与聘用单位干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9.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请登录“湛江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jzjrmfyzp2024)报名。
(三)填报职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职位报名。
(四)报名资料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
3.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提交的资料系统进行初审。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如有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湛江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考生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同岗位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速录测试和面试对象。用人单位将以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入围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资料照片: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明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核通过后进入速录测试和面试。速录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同岗位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程序组织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当地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报考咨询电话。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国有单位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此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以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招录工作结束后,如1年内出现空缺,招录单位可以结合工作需要,在招录考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