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坐落于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8号,是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合作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双向转诊医院、专家多点执业定点医院,是一所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属二级综合性医院。
医院始建于1956年,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占地面积12298平方米。设有急诊、内、外、妇儿等35个科室和10个病区;内科系统设有血液净化、胸痛中心、肿瘤中心、老年病康复治疗中心、胃肠镜治疗中心等特色专科;外科系统涵盖普外、骨科、泌尿、肝胆、胰脾、乳腺、血管、甲状腺、头颅、胃肠等多个专业。开放床位600张,医护人员500余人,其中高、中级医务人员210余人。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学科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学历(学位):本科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硕士、博士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具体特殊说明见岗位表)。
(三)年龄条件:原则上临床、医技专业的高级职称在5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在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四)工作经验:临床、医技专业往届毕业生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工作经验优先;应届生不受该条件限制。
(五)常年招聘: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学科带头人、临床实用型人才、专业技术骨干,具体条件参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2.本科有执业证(已规培)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务人员。
3.常年招聘的人员将在招聘计划里减少相应名额。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
2.现场报名:提供相关报名所需材料的纸质版;现场报名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8号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已在现场报名的人员,无需邮箱报名。
3.邮箱报名:报名材料按“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命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接收邮箱:yxlm102020@163.com。
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手机号码,我们会通过手机联系进行确认(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成绩单(应届生必须提供)
(5)其他有关证书
(二)长期招聘报名方式
本院长期招聘: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已完成规培的本科毕业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报名方式:发送电子版简历至接收邮箱:yxlm102020@163.com 。
(三)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将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医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对象按专业排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五)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成绩合格后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由用人科室对应聘者进行试用,试用期限不少于7天。试用期满后由相关科室提交技能考核评分表或试用鉴定表;成绩总分100 分,60分合格。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材料的真实性。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及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
(一)研究生及以上等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参照我院《关于调整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补贴规定的通知》中各层次人才对应的待遇标准(具体面谈)。本科有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人员,按人才引进补贴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住房补助。
(二)获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的相关工资政策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二)本公告由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2658013(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9-2673682(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