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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坡头区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09:09:41

湛江市坡头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通知的精神,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拟招聘5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职位名称及人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员5名。

(二)职位描述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首日2年内);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纪律处分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以及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共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到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南调路791号)五楼501室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湛江市坡头区2022年度高校毕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正反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个人相关荣誉证书(若有);

6.奖学金证明、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文件或聘书、党员证明(若有);

7.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并在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内容的。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要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手指模)。

四、初选

1.按照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初选考生进入面试。

2.属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不受初选限制,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3.如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多于或等于20人,不再从其他高校毕业生中初选;如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少于20人,不足20人部分由坡头区人力资源与 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考生获得荣誉证书、奖学金情况,是否为学生会(或团委)干部、党员等综合表现进行择优初选。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样取消相应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7日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招聘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优先聘用原则

若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招聘职位人数,则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则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对象,空缺招聘岗位由其他高校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察、录用

(一)体检

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由坡头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湛江市坡头区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八、递补

因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相关待遇

2022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及资金保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照当地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确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待遇标准,服务期间按此标准执行。按照该待遇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放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配合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

(一)应聘人员要在报名前和面试前在粤康码按规定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

(二)应聘人员进入报名地点和面试考场前须登记并出示绿色粤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方可进场;

(三)报名前和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现场报名期间和面试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

(五)现场报名期间和面试期间应聘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管理。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应聘人员;

2.现场报名前和面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

4.进入现场报名地点和面试考场时,不能提供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人员;

5.进入现场报名地点和面试考场时,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应聘人员;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情况的应聘人员。

十一、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坡头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并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应聘者在报名时所填写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络不畅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以上招聘各环节(面试、体检)时间以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

联系人:莫彩华 联系电话:0759-3958712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2022年度高校毕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