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考岗位、工作地点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为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为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理工作,招聘人员100名,因工作职责要求,其中女性不超过5名。工作地点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区、东海岛)。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指挥,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应聘者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
(1)视力:无色盲、色弱。
(2)嗅觉:正常。
(3)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4)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符合队伍管理要求。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等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讨论认定,可适度放宽招聘条件:
中共党员;解放军的特种部队、海军陆战队、侦察兵部队、排爆分队以及武警部队服役的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中文、计算机专业;体育院校、体工队中从事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足球、篮球等项目特殊专长者;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如报名人数较少,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8号)二楼大厅;
4.报名需提交资料
(1)《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一)(须上网自行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资料。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体测前资格审查、录用时资格审查,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男性)/800米(女性)长跑;
2.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前进行纵跳摸高测试,测试合格标准为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如该项测试不合格则不能进入体能测试阶段。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往返跑、立定跳远成绩各占总成绩30%,长跑占总成绩40%。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
1.面试对象:应聘者依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外观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专业技能素养;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按照体能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记录等情况。
六、聘用与补录
(一)聘用
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如需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体检、考察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补录
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六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合格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补录。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辅警队员在聘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 3200 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二)我局统一配发制服和工作证件。
(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四)加入我局工会,享有工会会员福利。
(五)每年定期体检。
(六)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应聘。
(一)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应聘者应提前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模块,动态了解本人所在地区风险等级,并在“疫情防控行程卡”模块查询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须提供近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二)申报个人健康码。应聘者应提前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APP客户端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生成个人“粤康码”。如“粤康码”为非绿码人员,须提供近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三)配合现场防疫检测。应聘者在报名或参加各项考试前,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粤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体能测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