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当前麻章区公安机关勤务工作需要,经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2023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毕业以上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者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5.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
6.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退伍军人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经招聘考核小组讨论认定,学历可适当放宽到初中;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技能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精神病史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办公楼大门口出入境自助办证处,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福民东路1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报名表(须自行上网下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公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为纯客观题型,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试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录麻章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与报考者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10×4米往返跑的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男性为≤13〞1,女性为≤14〞1;31岁(含)以上男性为≤13〞4,女性为≤14〞4;纵跳摸高的合格标准为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放弃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以上各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应聘人员依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一)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
(二)持我局政审函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公民个人社会征信证明材料。
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通过体检、政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湛江市麻章区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考察情况,由我局决定是否予以转正。
八、递补与调剂
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在相同相近职位条件的合格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录。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麻章区财政保障,每人每月32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社保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今后我局根据湛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湛江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报请湛江市麻章区委区政府逐步相应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水平。
(二)我局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制服。
(三)我局为警务辅助人员提供用餐场所,享受与民警相同的就餐标准。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湛江市麻章区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须留意相关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59-2701638(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政工室)。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