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本科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学士学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
2.报名方式:网络预报名。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日8:30—8月8日17:00期间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account/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整上传,才视为预报名成功。
3.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到高要区开放大学阶梯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合格者才能参加招聘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1)《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第一页右上角处签名,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3)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A4纸;
②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证、教师资格证,国外留学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④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报名时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等。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笔试及面试的具体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高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在所选择的岗位上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高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考务咨询
肇庆市高要区人社局事业股:0758-8390278。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0758—839255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