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120名。
一、招聘人数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共招聘120名事业编制教职员(详见附件1《广东省肇庆高新区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 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资格审查
1、本次计划到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招聘,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在2023年2月18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等高校现场报名(其他高校的地点及时间待定)。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报名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大一寸免冠彩照相)(附件2)、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教师资格证【2023年的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提供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获奖材料等(现场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提交材料应按上述所列顺序叠好。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8—3103815。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或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考试前由肇庆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现场所设招聘面试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1.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3.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生排序中等额确定入围下一阶段人选,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自带高校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按程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被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2)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肇庆高新区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察、考核不合格除外)。
5.取消聘用资格的,依法解除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