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5名,主要负责民兵训练、预定新兵役前教育训练、学生军训等任务,协助军事机关处理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退伍军人,男性;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4.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经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及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广宁县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书到广宁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南街街道新宁北路43号县人武部办公楼五楼)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广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gn.gov.cn/)下载《广宁县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好后将《广宁县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书等资料扫描版发送至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邮箱(gnxgxzx2961425@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由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专业不对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主要考核基本军事素养和“四会”教学能力,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宁人社〔2019〕8号)规定标准计发。
(二)执行训练任务期间,按有关规定发放训练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雇用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招聘咨询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联系人:杨少娜,电话:0758-2961425。
附件2:2023年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宁县国防教育训练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