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特聘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火炬开发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年薪约16万元,按火炬开发区雇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火炬开发区财政局邮箱zshjgcsh@163.com。
(三)报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火炬开发区财政局特聘雇员报名表》(须插入一年内彩色电子照片)(附件3)。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3.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在笔试开始前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本人参加)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考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和面谈
(一)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涵盖工程审核造价等相关内容,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谈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三)笔试、面谈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谈成绩占40%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60%+面谈×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四)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按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火炬开发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依据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替补,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其他
(一)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可对招聘岗位进行调减。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5310243,联系人:胡小姐。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