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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7:06:06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法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法警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合同制法警条件如下:1.男性;2.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法律、公安及相关专业优先、退伍军人优先;5.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熟练驾驶车辆;6.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从业资格证、驾照、其他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jwfyzzb0101@163.com (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的岗位,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法警张三”)。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暂定,具体视报名情况而定)。
 
(二)初审
 
我院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过初选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60分钟。合同制法警笔试主要考察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合同制法警需加测体能,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标准,考察四项科目:100*4折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5.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抽签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是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法警总经费约7.7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审核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