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5日讯: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红十字会简介
珠海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8年,由原珠海市卫生局管辖;2005年机构改革,从原珠海市卫生局分离出来,成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独立机构,由珠海市政府直接管理,属于副处级人民团体。开展的主要工作有: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简称三救),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简称三献),红十字志愿服务等。考生可登录珠海市红十字会网站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四级岗位2名(其中党务专员1名、文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红十字会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邮寄地点及报名时间:
①邮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7号405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符壮宇,联系电话:2129691、189028682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0756-2219580。
②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6月23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报名资料不退回):
①《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珠海市红十字会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1份、并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照片后面请用铅笔备注姓名、电话;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③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需同步将电子档《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珠海市红十字会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证件照和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001、002)+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zhshszh@zhuhai.gov.cn;
⑥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双面打印,如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进行邮寄和电子档同时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核
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市红十字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发送笔试通知。
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在收到《面试通知》后(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携带报名材料①《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2张备用)到市红十字会(香洲区洲山路17号301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半结构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珠海市红十字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分管纪检工作领导、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书面或现场考察的方式到入围人员原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围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红十字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57797。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珠海市红十字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或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离开考场或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时提交已本人亲手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红十字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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