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2日讯: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于1987年9月正式成立,为珠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区市驻北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直接管理的50个驻北京办事处之一,主要职能为政务联络、信息调研、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政务接待,协助信访维稳工作等,办公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察慈小区1号。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2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中,1名安排在秘书科工作,岗位编号01;1名安排在经济协作信息科工作,岗位编号02。工作地点为北京。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以及合同制职员驻外补助。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计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29日)。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huhaizjb@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包均以“职员招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例如:职员招聘+01岗位+张三。
请注意《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3)一并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
为方便统计报名信息,请考生填写《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4),该表格无需扫描,仅需提供可编辑excel版本。
报名咨询电话:010-6465308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并提交):
①《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附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资格证书等;
③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④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公布。
5.其他事项: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公布。
4.考试地点暂定北京或者珠海,具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或者北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身心健康、家庭情况、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四、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10-64653082。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递补,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4.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