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公告(第二批)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启动第二批珠海市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工作。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招募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就业创业相关服务工作人员14名。
二、招募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岗位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1940元、绩效工资3479元、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按照12%的比例执行)。
(二)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可手机拍照)发至邮箱:rszhb@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基层服务岗位+专业+姓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11月6日17:00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3.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贴上大一寸证件照)(见附件);
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需在面试当天提供核查。
③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查: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和筛选。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进行通知。
(二)考试
为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将在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入职手续,并按招募岗位安排到市本级机构工作。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接收、落户按规定办理。
(六)人员补录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补录:1.放弃体检;2.体检不合格;3.公示不通过;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5.放弃入职资格的;6.出现导致招募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募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3673、212560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