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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4:19:15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职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35周岁及以下;

5.无违法犯罪记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tzcjzx@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例如“报考高新区投促中心TC-2023001岗位+张三+13012345678”)。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3楼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9831,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下午15时(以收到电子邮件或纸质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发送或装订邮寄):

(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签字正反面扫描PDF版1份(附件2,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或将电子版照片插入报名表相应位置)。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在1页纸上)、1年及以上社保记录证明、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证)、学位证书(须取得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暂无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

(4)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要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5)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其他资料,如:党员身份证明(如有)、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选择邮寄方式报名的,上述材料(1)(2)(4)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查。

如符合报考资格的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考试采取资格审查+面谈+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面谈对象。

2.面谈。按招聘岗位人数1:30的比例确定面谈对象;不足1:30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谈对象。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谈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职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将聘用职员派遣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工作;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考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