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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6:44:30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1名,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3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具体报名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C栋220室,咨询电话:0756-7262787。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 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核

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对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在本单位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787。

附件1: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