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面向区内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社区工作人员发展空间,现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香洲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名(附件1《2023年香洲区面向区内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香洲区在职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在香洲区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6年(计算截至2023年9月18日);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设专业限制;
3.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8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8日后出生),被确定为香洲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不受年龄限制;
4.工作表现优秀并得到工作社区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推荐。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00至2023年9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为香洲区人民政府516室。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及推荐。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各项所需材料(附件2《2023年香洲区面向区内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交至工作社区所属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由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2023年香洲区面向区内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初审意见栏明确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2.报名及资格复审。初审完成后,报考人员将镇(街道)党(工)委审核通过的所有材料及写明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2023年香洲区面向区内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并交至区人民政府516室报名。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报名成功,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3.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区委组织部印发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另行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区委组织部咨询。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一致)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安排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6-2516832;监督电话:0756-2516039。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