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单位下属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为珠海市委直属、委托我单位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围绕珠海经济特区立法工作开展立法研究,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开展制度创新立法研究工作;协助部分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承担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事项的论证及法规的评估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8时。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rdbrsk@zhuhai.gov.cn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合同制职员报名”命名,例如:张三合同制职员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1)《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报名表中插入考生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个人承诺”栏须本人亲笔签名)(附件2);
(2)《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除第(2)项《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提交可编辑版外,其余材料须提交A4纸规格的扫描件。考生必须在报名表背面下方“本人承诺”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和资料真实。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我单位通知。我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相关资质。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3年10月21日前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我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hr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560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5123,(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