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接待办公室2023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办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汽车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接待办公室,是市直接管理的行政机构。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劳动技能类一级岗位合同制职员1名,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工作。资格条件为: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3日后出生)。
2.能够熟练驾驶汽车,具有汽车A1驾驶资格。
3.具有三级(高级)以上汽车驾驶相关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职业技能水平。
4.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3年10月13日)。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三级(高级)以上汽车驾驶相关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职业技能水平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邮箱地址:
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jdbms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职员”命名,例如:张三应聘职员)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4时,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联系电话:0756-212061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附件1);
②《珠海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
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④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⑤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个人照片提供.jpg格式,其他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其中《珠海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珠海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版 .doc文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3年10月24日18时前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061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0104。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接待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