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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0:27:09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我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条件良好、设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功能室。学校专业直接对接珠海高端产业,工科专业比例超过50%。考生可登录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hcpt.edu.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报到入职后按聘用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一)全日制博士(新引进珠海市),年龄40周岁以下,可申请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出站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可申请50万元住房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二)学校为博士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单身宿舍一间,最长可居住5年。
 
(三)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根据科研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按个人1:1配套资助。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可报多个岗位,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7时。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A01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招聘邮箱:zhcptzhaopin@163.com。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
 
(1)可编辑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承诺人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2)可编辑电子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4)。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及前面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审核结果。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通知考生。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另行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另行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https://www.zhcp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人员是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为应聘者来校参加面试提供免费食宿、往返交通补贴,补贴标准请见附件5。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145、0756-725303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