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为充实和加强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队伍力量,经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单位聘用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办公室人员2名。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汉语言文学、文秘学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业务工作人员3名。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建筑类、土木类、工程类专业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那坡县综合治理大队补招2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工资待遇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文件标准执行(工资待遇2000元/人/月,含基本五险,绩效工资部分以财政部门意见为准)。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属于那坡县常住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Office等办公软件;
6.能够遵守本单位管理规章和保密要求的。
7.已被聘用为本县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那坡县公园路1号404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复印件、常住相关证明。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四)确定招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解聘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2.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3.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6—6805532。
那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