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客观、公正做好我中心单位自聘人员的招聘工作,择优聘用,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主要职责:协助办公室完成核心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吃苦耐劳,服从安排,作风踏实,责任心强;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三楼附属楼C314
联系电话:0776-5669181,15878494639
(四)报名材料:
提交《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个人基本情况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三楼附属楼C304会议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四、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自聘的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实行聘用制。面试合格者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与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要求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将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669181
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