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人大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那坡县人大机关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的人才,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1.招聘数量:5名。
2.招聘职位:那坡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三、身份待遇
身份:属县聘编外人员。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执行,月工资18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身心健康,具有奉献精神,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
(3)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9日——2002年8月9日期间出生)。
(5)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
1.新闻及文秘类专业等;
2.熟悉公文写作,熟悉操作运用办公软件;
3.有意愿服务满一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严重治安管理处罚的;
3.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参与民族分裂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报名
需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资质证书的原件(现场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报名地点:那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广场信访楼四楼)。咨询电话:0776-6827063。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员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仪态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那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面向社会公示五日无异议并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解聘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二)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三)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四)人员招聘后,那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被聘用人员应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那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