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1.招聘数量:9名。
2.招聘职位: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工作人员。
三、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执行,月工资18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二)身份:属县聘编外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5.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具有一定的农业专业知识或农技推广等技术技能;
(2)植物生产及技术类、动物与水产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工程类等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人员;
5.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那坡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通过农业专业考试的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程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员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进行了解,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自行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五日无异议并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聘期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聘用期结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5.对解聘的人员或聘用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六、其他事项
1.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及考核。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可致电那坡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咨询电话:0776-6822165(办公室)。
那坡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