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 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
4.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5. 身体健康。
6.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有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经验;
(2)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以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 不适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2名,需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届毕业生或有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工作经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36号 田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二楼203室)。
3. 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 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工作的相关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1日
2. 面试地点: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36号 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
3. 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 面试形式:现场口头回答问题。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考核
考核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面试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及时行文上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2300元/月(含“五险”)。
(二)经审定合格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不能胜任拟任岗位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提出解聘;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岗位且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表现及业务能力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续签订合同。聘用合同须交县人社局备案。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210062(田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36号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76—7212302
田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
附件:田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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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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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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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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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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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院校)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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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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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毕业生 |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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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简历从高中/中专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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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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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格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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