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岗位情况及要求:
征地工作岗位: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手机和计算机各种软件,能吃苦耐劳,具备野外作业和内业整理材料的意志能力,具有团队工作意识,服从管理。该岗位适合男性。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德保县城关镇桃源路6号德保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办公室;网上投递地址:gt3822143@vip.126.com,联系电话:0776-382214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请自行下载填写《广西德保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
由德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和体检
由德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面试,根据面试分数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中出现身体检查指标不合格者,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三)聘用
经面试、体检,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