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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靖西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06 14:08:29

靖西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外)简章

 

因空缺岗位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外)。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靖西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如本人已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条件者优先招聘:

熟悉工会组织建设、劳动关系方面知识,熟练运用各种常见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及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招聘人数、职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边境乡镇工会工作者5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乡镇、村(街)及辖区内各类非公企业、非公社会和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集体合同,推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4.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

5.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程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3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靖西市总工会办公室(靖西市新靖镇新华街340号)。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复退军人需提供相关复退证件材料)。

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红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六、面试范围及时间

(一)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能力等。

1.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及岗位匹配度,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面试和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3.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外),由市总工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靖西市总工会合同制职员岗位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后续聘用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聘用专职工会工作者管理的通知》(桂工发〔2015〕59号)执行。

(四)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参保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靖西市总工会负担,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十、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一、本简章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总工会办公室  0776-6212316

靖西市总工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