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名,其岗位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协助档案馆各项职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月19日。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德保县档案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电子版请发送到县档案馆邮箱dbda382690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报名(姓名)”),纸质版可直接到县档案馆办公室(德保县云山大道往扶朝方向300米左右县司法局旁)领取填写(咨询电话:0776—3826906)。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主要从个人基本情况与岗位的匹配进行初审。
(三)面试
单位组织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需提供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面试时一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证明(分别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计生部门出具)。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馆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日常工作管理由县档案馆负责。聘用期内,如有工作纪律懒散、责任心不强屡教不改的情形,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报名登记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聘用人员与德保县档案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保县档案馆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6-3826906。
德保县档案馆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