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统战部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1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统战部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职业道德,具有练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不限专业;
4.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基础,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的能力,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公安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审查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被公安部门或纪检检查部门立案、处理或处理影响期限未过的;
3.未满十八周岁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未毕业的在校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填写附件(附后),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县委统战部邮箱:dbtzb@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报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统战部办公室:0776—3822525。
四、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出现体检指标不合格者,可按人岗相适程度依次择优替补。
(四)考核考察。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复查。
(五)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5天。
(六)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部将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照《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流程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日常工作管理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按《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19号)执行。
附件: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德保县委员会统战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