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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百色市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10:41:25

凌云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人才,计划招聘21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应聘实行执(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
 
7.具有符合《计划表》中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已聘用为百色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且聘期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服务年限:在招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3年1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退(聘)、录(聘)用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附后)。
 
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6-7612101)。
 
(二)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6-7612101)。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免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6:00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层2号展厅百色专区。
 
其他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7612101。
2.报名手续
 
(1)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往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5)。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与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2.笔试分值与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以笔试通知安排的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6-7612101)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查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统一划定,并在百色人才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实施单位:笔试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7.笔试命题与阅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六)面试
 
面试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题目由自治区级有资质的机构命题。
 
1.面试范围人选
 
(1)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2个科目)笔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任一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对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可降低开考比例。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面试相关事宜。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实施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经批准的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
 
如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面试前3天完成。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安排的时间为准。
 
5.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安排的地点为准。
 
6.面试实施
 
面试工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其中,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面试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从各县具有2年以上从事的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派,考场考官每组7人,全部由外县考官担任。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面试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一天之内完成。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表”按测评要素顺序依次取该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平均数进行评分,直至区分出考生的最后得分,得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的人选由体检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实施体检和考核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经体检合格,并按招考职位等额确定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组至少由2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要求到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了解情况,必须走访考察对象情况的单位领导、同事、邻里、居委会、村委会等。对考核对象的考核原则要找7-15人以上个别谈话了解,准确把握考核对象表现情况。考核中均应查阅考生档案,由所在单位、居委或村委出具鉴定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待定。
 
五、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办理增人手续前,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六、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聘用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诚信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其他事宜
 
(一)专项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接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监督电话:0776-7612046。
 
(二)凡涉及本次专项招聘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超出本级处置权限的,报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7612101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