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合浦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为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617(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
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hpfyzgk@163.com;
3.报名材料:《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4.咨询电话:0779-7216332,联系人:小吴。
三、资格审查
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2.速录技能测试,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看打,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六、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每年续签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社会在职人员的,其须解除与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为:3000元/月(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其月工资从工作年限届满的次年开始逐年增加50元;不安排住宿。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