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合浦县党江镇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普通辅助类岗位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2日至2004年9月2日期间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党江镇党政办公室(合浦县党江镇共青路8号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779-7902102。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两名应聘者重新进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于9月1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工资经费标准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月收入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网和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公众号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