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海城区创城专干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行政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七)有C1驾驶证优先考虑;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9月5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以面谈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11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报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03室
(二)资格审核
投送简历后,对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采用面谈的形式。资格复审: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03室(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两新”党建组织员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从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30528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