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科协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海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海市科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符合北海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政策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复杂社会关系。
3.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按时完成工作。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bhkxyx@163.com,或送至北海市长青东路105号市科协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9-3033179。
(二)资格审核:面试前需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科协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面试和考核: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四)聘用:面试及考核合格,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并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市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