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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海洋地质调查院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13:06:53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是直属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综合性地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海洋地质调查所、海洋地质方法所、综合地质调查所、地质环境与资源调查所等主要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海岸带、海洋、岛礁综合地质调查,开展海域矿产资源勘查、海洋地质环境监测、海洋地质灾害防治、海洋地质科普教育及相关海洋地质工作。

我院围绕向海经济对海洋地质的工作需求,大力开展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海洋矿产调查、海洋地质环境监测、海洋地质灾害防治、海洋地质科普教育及海洋地质科学研究等工作,近年来承担完成30多项海洋地质项目,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沿海重大产业发展和向海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地质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海洋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交一批急需的海洋基础地质资料及矿产资源勘查成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2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调整招聘安排等情形的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延长报名时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本院办公区域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邮政EMS快递)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1)邮寄材料指定使用邮政EMS快递,收取复印件材料。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2月13日 (2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北海市贵州路20号广西海洋地质调查院办公楼二楼门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及提供个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显示有“可正常通行”等字样。

2.邮寄材料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考试的前一天。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双面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签名处必须是手写签名;

(2)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年限须按足年足月累计,若工作中断但累计工作月份达到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亦视同符合该项要求;

学历学位材料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查询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信息查询证明。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书复印件,还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邮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20号广西海洋地质调查院劳人科

邮政编码:536000

收件人:蓝春燕

联系电话:0779-2205763、13707790371

6.在报名资格审查期内,采用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在考生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以及相关资格验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7.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内,未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8.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初审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年龄算至报名首日,专业分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由本院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4.资格初审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http://dkj.gxzf.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个别通知。

(三)开考岗位的确认和公布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

2.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最多可延长一次报名时间。延长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打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直接面试岗位,为保证面试质量,同一招聘岗位(由同一组考官考评)面试所需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时限之积)超过8小时的,则增加笔试环节进行择优筛选后再进行面试。

2.笔试的具体安排,以本院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公告发布日距笔试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认开考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准考证发放:面试前1天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及报名时邮寄的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20号广西海洋地质调查院劳人科领取准考证,同时对用邮寄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面试满分100分,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所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增加了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直接考核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考核人选。

2.考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本院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结果顺次递补考核人选,仅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其中自愿放弃考核资格人员须提交一份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申请书”),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3)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4)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精神执行。体检由本院统一安排在北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考核人选1:1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名称、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本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根据自治区和北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考试全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院将及时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本次防疫的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在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参加考试考生自备一次性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应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隔离纸质证明的;

2.考生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4.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

5.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的。

(五)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六)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要求以考试当日北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9-2205501

邮箱:gxhydzdcyjw@163.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纪委)。

本公告由本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蓝春燕、李晋,联系电话:0779-220576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