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招聘乡村振兴工作助理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乡村振兴工作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村振兴工作助理员8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会计、项目管理、信息宣传、计算机信息等专业优先;
(三)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五)有从事脱贫攻坚工作经历者,持有C1以上驾使证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3年1月19 日至2月3日。
方式: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2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简历一起发送到邮箱:bhfupinban@163.com。
(二)面试。对符合面试要求的应聘者,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9号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8楼。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3、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4、其他获奖证书。
(三)聘用。
1.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面试及综合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即行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能及时接听。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我局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9-2025511,梁菲
附件:2023年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