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2023年招聘公告
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简称北海仲裁)是北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自治区司法厅登记管理的专门为民商事争议解决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为促进北海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翻译一名,仲裁秘书两名,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英语翻译岗位,1人。
2.仲裁秘书岗位,2人。
(二)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首签三至五年)。
二、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35岁以下;
(二)英语翻译岗位需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或者法律英语专业,应具有或相当于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能够使用英文作为工作语言,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仲裁秘书岗位需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团队协作与研究能力;
(四)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热爱仲裁事业,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特别优秀者,以上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一)英语翻译岗位职责:
1.翻译和对外联络,维护与境内外法律机构、新闻媒体友好联络,高质量完成本会访问接待翻译等工作;
2.负责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仲裁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2.负责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提供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
(三)其他有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资质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与聘用
(一)资格审查。本会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员;考核前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用于核对。
(二)面试(笔试):面试(笔试)由本会招聘小组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政审:对应聘者在校表现或工作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试(笔试)、政审合格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为:月薪6000元起(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二金等)。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填写《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招聘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hzcw2011@163.com,邮件名请注明“2023年招聘+姓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779-2033459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