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以资格审查和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5.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
四、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材料径送至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楼三楼307室)。
2.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箱:hcqfgj@126.com。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一张,个人自传一份(1000字以内)。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于5月19日前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如若5月19日前未接到通知,即未通过第一轮面试审核,无需进行面试核验。
2.《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家玲,电话:0779-2097842)
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