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合浦县人民政府同意,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2023年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兵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消防工作,有志于从事消防事业,具备一定的防灭火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报考各乡镇消防分队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军龄、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咨询招聘主管部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才市场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24日8:30至7月2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需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1年的岗位,需由消防救援支队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消防部队工作满一年,提供退伍证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方可报名。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24日8:30至7月29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8:30至7月29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后按招考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以开考。确需开考的,须经北海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经北海市人社局核准后不同意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合浦县人社局事业股联系(电话:0779-7200986,0779-7208890)。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2023年8月19日8: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笔试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类)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知识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消防基础知识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消防基础知识和社会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能力。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消防基础知识占比40%。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此次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可登录:广西人才市场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8月下旬。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六、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招聘岗位人数不达1:10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考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任何个人原因不参加体能测试的,不进行补考,不再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500米、5x1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女性为800米、5x10米折返、屈腿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中的入职标准执行,详见《2023年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标准》(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每项体能测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单项体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三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只用于筛选面试入围人选,不带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试名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
在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的考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前,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合浦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相关证明[在职专职消防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参加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本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下旬。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时间:2023年8月下旬。
(二)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四)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面试要求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岗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岗位的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八、考察与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公示和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十一、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以北海人才网发布为准,不对其他媒体转载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合浦县人社局和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779-7200986,0779-7208890(合浦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9-7276228(合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
附件1 2023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3年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标准.doc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