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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北海合浦县水利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9 09:05:01
  合浦县水利局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水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岗5名,后勤保障岗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3.普通辅助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40周岁(1983年8月21日—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后勤保障岗位:高中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40周岁(1983年8月21日—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合浦县水利局水资源服务站,联系电话:0779-7269800。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水利局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水利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于9月1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照《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标准执行。普通辅助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后勤保障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25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69800。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