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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崇左市事业单位招聘54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1:34:26
  2024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2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硕士、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是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2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享受应届毕业生政策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1年内)。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与改革期间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家属。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2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得报名;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2024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附件2:2024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崇左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3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同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也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6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不严格,同意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人社部门将不予办理增人手续,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因原岗位取消招聘,3月1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7日12∶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公共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需缴费共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27日10∶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或报考免笔试岗位不需参加笔试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8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据(网址:https://nontax.helipay.com/nontax-app/gx/info?p=C1807681896)。
 
  (四)开考比例
 
  1.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2.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需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审核)于2024年2月28日18∶00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崇左人才网上公布。
 
  3.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达1∶20的,增加笔试环节,不达1∶3的取消招聘计划。
 
  4.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五)岗位改报(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至2024年3月30日10∶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应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的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笔试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免笔试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改为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5月中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崇左人才网公布。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电子邮箱或邮寄(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②符合报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③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缴纳社保凭证。
 
  ⑤服务期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⑥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⑦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招聘单位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1)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因降低开考比例或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组织实操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实操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操面试成绩不达70分的人员,不能参加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以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察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如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未作特殊说明的,学历(学位)设置为本岗位要求的最低条件,允许高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六)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七)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