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文秘、财务、项目管理岗位各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大新县户籍人员和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良行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发送到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箱sfwxyx@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60号大新县财政局八楼803室,咨询电话:0771-3622173、15177803473 联系人:许主任)
(四)报名材料:
1.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个人简历及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填定《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络报名:请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照、生活照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内页、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fwxyx@163.com。
五、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统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试用期为两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即2181元/月,不含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执行,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