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促进硕龙口岸扩大开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大新县人民政府批准,硕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硕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及其公安民警指挥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服从意识,热爱移民管理事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6.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熟悉越南语、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以及有熟练驾驶技术、文体写作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相同岗位底薪工资的80%,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固定工资为2852元(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发送到邮箱slbjz110@126.com。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0日。(上午 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咨询电话:0771-3773428、0771-3773707
卢警官:15778010118
(三)现场报名地点:硕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大新县硕龙镇硕龙街镇政府旁)。
(四)报名材料:
1.《硕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户口复印件(全家1份);
4.毕业证复印件(2份);
5.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1份);
6.两张1寸证件照;
7.退伍军人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还需出具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参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三)体检。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核录用标准执行。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硕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