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学专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在招聘简章自行下载《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wsjds@163.com,联系电话:0771-3529659。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4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地址: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6号楼二楼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均为24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3年3月31日
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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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婚否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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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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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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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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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有无住房 |
要求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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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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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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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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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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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起止时间 |
学习/工作单位 |
专业/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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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姓名 |
关系 |
年龄 |
文化程度 |
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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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注:学历从高中填起;工作简历时间要连贯,不够填写可自行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