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招聘协管员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城乡综合治理基础,提升城乡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岗位
1.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
2.辅助执法岗位:6名。
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需求进行合理人员调配。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城市管理各类文字材料撰写、公文核稿、调查研究等工作;
2.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事务;
3.从事城市管理、内勤管理等辅助事务;
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8月10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文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类、文秘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辅助执法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3.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的工作日内,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到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报名。单位地址:大新县伦那路126号,联系电话:0771-3622626。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并打包成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邮箱dxcg0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原件于面试当天提供给工作人员审核。
四、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181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