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紧缺问题,不断改善龙州县的治安状况,给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龙州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退役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辅警共计20名,男性20名,工作地点为龙州县公安局序列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口吃、斜视、色盲等;
3. 大专以上,报考乡镇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应聘人员需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方给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8.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 10月 13日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1、龙州县丽江路018号龙州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值班室,电话:0771-8819818。
(四)报名材料:1. 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上近期两寸免冠白底照片;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退役)证、汽车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交复印件各2份。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1、10米×4往返跑;2、俯卧撑(男);3、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可在体能测试当日申请补试一次。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对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龙州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各工作岗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龙州县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辅警人员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七、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解释。
龙州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