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东编发〔2023〕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及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招聘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东兴市临时聘用人员员额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责任感。
2.18周岁至40周岁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工作安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
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邮箱投寄简历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东兴市广场路11号人社局303室,联系电话:7650078。
3.报名材料要求
填写报名表(附件2)打印带到现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归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市招聘临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后,由市招聘临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定),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聘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市招聘临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岗位拟聘用人员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固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对初次聘用的依法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东兴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