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聘用人员招录简章
为充实审判辅助、司法行政聘用人员队伍,提高法院聘用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聘用书记员岗位4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30周岁(1993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新招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他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705室)。
(二)速录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均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速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等情况,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全面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交由党组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1.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7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0-6103931、0770-6103877